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塔利班颁布新法禁止女性公共场合发声露面

一个萝卜一个坑 2024-8-24 12:40

当地时间8月21日,“邪恶与美德”法在阿富汗塔利班最高领导人希巴图拉·阿洪扎达批准后发布。该法律规定,禁止女性在公共场合发声、露面以及注视与自己没有血缘或婚姻关系的男性,以打击恶行并促进美德。

2021年,阿富汗塔利班上台执政,而后关闭了前政府的妇女事务部,并设立“宣传美德和预防罪恶”部。根据该部官网,“宣传美德”包括:祷告、使穆斯林的品行符合伊斯兰教法律、鼓励女性戴头巾和邀请人们遵守伊斯兰教的五大支柱(即信仰、礼拜、斋戒、朝觐和天课)。“预防罪恶”则包括禁止人们做违反伊斯兰法律的事情。

2024年8月14日,阿富汗临时政府庆祝阿富汗战争结束三周年

经阿洪扎达批准,宣传美德和预防罪恶部于本周三颁布“邪恶与美德”法。据美媒报道,该法共有114页,其涵盖了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,如公共交通、音乐、剃须和庆祝活动等。新法赋予了该部监管个人行为的重要权力,如果执法者指控阿富汗人违反了该法,那么其将面临警告或逮捕等惩罚。

该部发言人毛拉维·阿卜杜勒·加法尔·法鲁克(Maulvi Abdul Ghafar Farooq)22日表示:“我们向你们保证,这部伊斯兰教法律将对促进美德,消除恶行有极大的帮助。”

该法第13条规定,女性在公共场合必须随时遮盖身体且必须遮盖面部,以避免“诱惑”或被“诱惑”。女性的衣着不应薄、紧或短。女性有义务在非穆斯林男性和女性面前遮盖自己,以免受到玷污。女性的声音被视为是私密的,因此不应在公共场合唱歌、朗诵或大声读书。此外,女性禁止注视与自己没有血缘或婚姻关系的男性,反之亦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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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作者: 一个萝卜一个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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