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五,两名中国人因非法将超过1.4万亿越南盾(5500万美元)运出越南而被监禁。广南省中部人民法院以非法越境贩卖资金罪判处39岁的黄凯和50岁的沈建忠有期徒刑5年。 四名越南同伙也因同一罪名被判处5.5至6年徒刑。他们分别是:30岁的Nguyen Quoc Dat,42岁的Lam Thi Ngoc Loan,31岁的Vo Thi Hoa和42岁的Luc Yen Hong。另外两名39岁的越南人Tran Phuong Linh和25岁的Nguyen Thi Khanh Linh因高利贷分别被判处6至9个月徒刑。 据调查人员称,2018年,包括孙新和吴建超在内的几名中国人前往越南,意图放高利贷。他们创建了 65 个应用程序。其中,一个名为“Great Vay”的应用程序向超过一百万人借钱。该集团利用几家中介企业来隐瞒他们的利润。他们使用了5,000个银行账户来保持资金流动并洗钱。 |